2023年某县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经验做法【完整版】

时间:2023-11-09 08:13: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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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县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经验做法【完整版】

为破解两项改革后镇村地域面积普遍倍增、环境保护半径显著拉长衍生的防治风险“叠加式增长”、镇村管辖“手长袖子短”等突出问题,守护好群众身边的“碧水蓝天青山净土”,XX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内容,在“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经费”思路下,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切入口,着力完善“责任、监管、考评”三大体系,切实打通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快美丽XX建设奠定坚实底部支撑。

一、制定“三张清单”,构建分工明、层次清的责任传导体系

针对以往因治理主体不清、职责不明导致的“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现象,以解决“谁来干、干什么”问题为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围绕乡镇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从“总、分、细”三个层面建立起权责清晰的一体化责任体系。一是统一“党委政府责任清单”。出台《XX县乡镇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规定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清晰界定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环境监管、问题整改、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等10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并将“该管、能管、可管”的辖区内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行为的制止、环境保护隐患的检查等9项行政权力明确授权乡镇,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推动乡镇由生态环保工作“配角”变“主角”。二是规范“领导干部责任清单”。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指导各乡镇研究制定《乡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统筹调动乡镇领导班子力量,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统筹抓总、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负责”,通过“党委会研究、班子成员签字认领”方式,确定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推动实现“管农业的也要管环保、管工业的更要管环保”的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治理格局。三是定制“乡镇机构责任清单”。由各乡镇按实际情况制定《乡镇机构(含乡镇党政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和派驻(出)机构、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逐项细化到具体机构部门、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构建起统筹协调、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试点乡镇灵兴镇党建办牵头在秸秆综合利用公司建立“两新”党组织,组建起百余人的秸秆回收队伍,实现当地群众增收与秸秆禁烧“双赢”;
芦溪镇创新建立环保警务室,并将生态环境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范畴,有效破解基层“执法难”问题。

二、开展“三化建设”,构建常态化、无缝隙的监管治理体系

针对以往因乡镇业务能力匮乏、防治手段单一导致的“有心无力、见子打子”现象,以解决“怎么干”为核心任务,着力拉长“预防链”、夯实“控制链”、贯通“处置链”,构建起常态化、无缝隙的监管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污染防治“信息化”。启动数据共享行动,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细化反馈到乡镇,明确各乡镇污染源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污染源类别、污染治理要求;
推动生态环境监测装备和现代化手段向乡镇普及,在芦溪镇试点过程中,创新整合雪亮工程、数字城管、慧眼工程、绵阳市秸秆禁烧、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监控等系统资源,创建数字环保系统,安装“智能化”监控摄像头200余个,实现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重要水域、重要路段、垃圾收运点等重点污染源点位的全覆盖、全时段、全自动在线监控,实现“数据多跑路,干部少跑腿”。二是环境监管“网格化”。建立“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全覆盖环境网格化监管架构,按层级配备环境监管网格员1845名,指导乡镇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管清单、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制定辖区《生态环境工作指南》,实行网格员“情况现场检查、信访现场受理、问题现场整改、结果现场上报”闭环式源头管理,把牢网格“第一道闸”。建中镇在试点过程中,探索将网格监管延伸至院落(楼栋),切实守护好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2022年8月以来,全县共整改问题130余个、消除环境信访苗头60余个,环境信访量同比下降20%以上,信访答复满意率提高7个百分点。三是环境治理“联动化”。建立县与县之间、乡镇之间、村(社区)之间,上下游、左右岸,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生态环境合作机制,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协同监管”为主要方式,全面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2022年以来,XX县先后与8个接壤县(市、区)全面签订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议,召开联席会5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3次,XX等乡镇实现与XX上下游乡镇的常态化联动联勤。

三、突出“三种导向”,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督查考评体系

针对以往因未设置乡镇考核指标导致的“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以解决乡镇“干到什么程度”为重点任务,通过设定“精细化”指标、严格“平时化”管理、强化“正负向”激励,构建起重点突出、约束力强的立体式、多维度考评体系。一是鲜明“目标导向”。重点围绕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的“加强组织领导情况、推动重点工作情况、强化考核问效情况”3方面内容,制定《XX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并按年度制定《乡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县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2020年共梳理确定考核子项57项,并逐项细化评分标准,实现以考核的“指挥棒”推动乡镇“挂账晒账、主动销账”,加快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注重“过程导向”。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平时督查制度,按照“重点督查+综合督导”模式,从县重督组、纪委监委等部门抽调科级领导干部36名、组建督查组7个,每月由县级领导带队督查督导,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重大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将月度督查结果作为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乡镇将环境保护抓在日常、落在平常。三是强化“激励导向”。建立奖惩机制,按照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对乡镇得分开展排位,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确定一定数量考评对象作为先进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得分中予以加分,对排名后3位乡镇进行约谈,考评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建立容错机制,明确对于乡镇、园区主动发现、及时处置、整改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不予通报和扣分,有力化解基层“报喜不报忧”现象。2022年,全县累计主动排查整改小微环境问题28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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