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两纲工作半年总结(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12 16:2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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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两纲工作半年总结(精选文档)

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法律援助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法律援助》、《两纲工作计划》。

一、法律援助中心

紧贴民心,用心服务,严格落实法治惠民责任今年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咨询共计52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件(民事案件3件),涉及妇女代书20件,受援人数总数为78人次。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6月11日市司法局在市第三小学开展了“送法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了“宪法宣讲”,全校师生受教育人次达700余人次。

三、维护妇女儿童维权

案例秦某某20xx年11月19日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某公司口头承诺建立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劳务关系至秦某某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年限。20xx年11月19日合同期满,公司没有告知秦某某合同期满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某公司口头承诺将继续聘用秦某,让秦某安心工作。由于冬季来临公司其他工种人员陆续都回家,但是秦某11月19日后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材料会计及磅员工作,和平时一样在公司出库员处收集单据,将单据带回家中做账。直到20xx年12月21日某公司才通知秦某某移交工作,在移交工作时公司承诺将全额发放秦某某12月的工资。到20xx年春节前公司只给次某某发放了790元的工资,为此,秦某某到公司多次讨要自己的工钱,双方多次协商某公司都拒绝补发拖欠的2710元劳动报酬。公司负责人甚至扬言:“随便你告到哪里,我的工钱已经支付了,我们不欠你的工钱。”之后20xx年3月开始秦某某多次到劳动部门、法院请求某公司支付工钱,都因证据不足无果。

20xx年5月秦某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想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听取了秦某某对案情的详细介绍后,了解到秦某某现年50岁,夫妻双双两年前下岗,家中有79岁的老父亲因风湿瘫痪在家,长期吃药,家中不能离人,还有一个女儿在大学读书,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同时,秦某某还提交了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经审核秦某某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秦某某法律援助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秦某某提供民事代理。

律师接到指派后,与受援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认真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料:1、《劳动合同》1份;
2、出货单1份,单据上只有秦某某自己的签字,没有公司及公司负责人的签字盖章。3、移交工作的清单便签1份,便签上没有公司鲜章。本案的焦点是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律师先后多次向受援人详细了解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受援人提供了20xx年11月21日与公司负责人就发矿量数的短信记录。了解到某公司只有受援人一人专职从事过磅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节假日之分,只要有矿出厂就必须到场随时过磅。受援人在担任过磅员工作的同时还要利用休息时间担任材料会计工作。

了解情况后律师给受援人提出了申请仲裁请求的的方案,由于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秦某某不愿再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希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为此,律师告诉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费5250元(3500﹢1700元)。(依据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和受援人达成共识后于20xx年7月向市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12月的不足工资2710.00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共计5250.00元;
3、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20xx年的应由被告支付部分社会保险费10514.09元。

20xx年8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秦某某诉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此期间,律师先后两次到劳动仲裁委与仲裁员对案件中受援人秦某某12月是否继续在岗的情况进行沟通。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4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订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案件受理期间劳动仲裁向某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书,某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20xx年10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秦某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受援人秦某某和代理律师到庭,被申请人某公司未出庭参与仲裁。庭审中律师阐明请求事项理由及法律依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除第3条请求有关社会保险缴纳方面诉求,不属仲裁受理范围外,未予以采纳,其他请求全部采纳。20xx年12月22日马劳人仲字[12]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试用于终局拆裁决案件),认定:1、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2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20xx年12月不足工资2710元。3、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5250元。20xx年2月11日因某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委终局判决,秦某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20xx年5月受援人拿到了2710元不足工资和5250元经济补偿金。

案件点评:本案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是否符合经济补偿范围。

此案是一件典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公司以受援人不能提供当事人在岗信息和证据材料,强制克扣劳动者报酬,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发放经济补偿的案例。

当事人从20xx年3月开始维权,到7月法律援助律师介入,通过律师收集证据材料、论证材料和诉前与仲裁机构沟通,使案件取得较好效果。同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了受援人诉讼请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秦某某的合法权益,受援人表示对裁决结果非常满意。也是对某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劳动报酬、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抗执法等违法行为的最有效的法治教育和最强法律的威慑,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

 

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

司法局2020年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20xx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厅、乐山市司法局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项目年”工作主题,积极推进法治峨眉、平安峨眉建设,为推进峨眉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抓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一)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城乡统筹发展等提供法治宣传。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大为、龙池片区,与大为石膏矿项目群众工作组一道进行了两周集中法治宣传,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受众约5000人;
集中人员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受众400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抽派精干人员参与沃尔玛购物广场项目工作组深入绥山镇进行法治宣传。通过举办培训、开设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推进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读本等方式,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半年以来,牵头组织、协调各镇乡、市级部门进机关111次、进社区77次、进企业137次、进校园192次、进乡村759次、进单位244次、进寺院13次。同时,确定了市法院、市国税局等13个单位为第二批“法律七进”示范点。以全市“堡垒提升工程”为契机,在基层党组织和村组干部中大力推行普法教育。半年来,累计出动宣传车50台次,解答法律咨询7200人次,悬挂普法宣传挂图、标语369幅,播放普法宣传光碟10盘,举办法治教育讲座和法治主题宣传活动254次,发放《人民调解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800余份,发送普发短信20000条,发放11.5万张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在乐山市、省级等网站发表信息简报740篇,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力推动了法治峨眉建设的进程。

全力以赴做好依法治市基础性工作。制发了20xx年《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指导各镇乡、市级各部门以及全市19各社区和245个村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提升。目前,绥山镇、符溪镇、峨山镇、罗目镇成为我市首批4个乐山市级法治示范乡镇。

(三)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推动援助工作提质增效。建立了军人军属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军属援助绿色通道,确保军人军属援助优先。夯实援助工作基本功,加大了对我市18个乡镇法律服务站的指导,现已建成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健全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坐班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半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5件,接受群众咨询558件,累计援助群众1008人次。

加强公证工作。参与光辉片区拆迁、黄湾乡违建拆除等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拆迁公证13起;
继续推行公证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质量回访和对贫困弱势群体减免服务费用等,畅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共办结各类公证673件,其中上门服务117件,为全市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7件,减免公证费1.5万元。

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课题研究。围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和“法律顾问进万村”系列活动,组织律师为村(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35次,服务城乡居民1000余人次。选派优秀律师参与了全市重大项目攻坚克难法制宣讲团,释法解疑,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律师参加多起医患纠纷等问题的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市3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3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32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完成了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者登记、年审和换证工作。与全市7个法律服务所签定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了对全市15名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警示教育,有效地杜绝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148件、避免挽回770万,提供法律咨询1200人次。

(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工作。1—6月,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2件,调解成功436件,调解成功率94.3%,协议涉及金额654.71万,排查矛盾纠纷184次,预防纠纷9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9起,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全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从2014年12月成立以来,我局已参与7起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调处,配合调处成功案件2起,独立调解成功了1起,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始终坚持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圆满处理市长热线1起。积极参加全市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处置工作。上半年,积极参加了大为镇石膏矿项目群众堵路等全市重大涉稳、信访问题的处置工作。全面推行信访维稳业务台帐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岗位目标考核制度,不定期对所属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截止目前为止,无因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不当引起的上访案件。

二、围绕安全抓监管,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等工作

(一)继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接受了乐山、**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审议。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素质培养,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6次,培训人员120人次。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了社会调查评估、交付衔接、收监执行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效率。上半年,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6次,参加人员40余人次。不断完善“GpS定位手机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自动化管理。采取“集中教育+基地教育”的工作模式,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对请假外出人员的监管,现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53人,累计解除 531人,在册222人,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接茬帮教,着力做好刑释人员立卷归档工作,坚持“四帮一”制度,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对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开展了“帮扶暖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家庭和工作情况,并送上了帮扶物品。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受刑满释放人员55人,落实安置人员55人,安置率达100%。

三、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心,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全市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了罗佳明书记和周强副市长所上的“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促进班子成员政治素养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共开展了中心组学习6次,完成了7篇心得体会,深入基层12次,并撰写调研文章2篇,与干部开展了交心谈活动2次。二是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堡垒提升工程”等活动,制定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和《后进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等制度,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先后深入胜利镇月南村和普兴乡合江村积极开展“结对帮扶”进村入户的扶贫慰问活动,分别结对9户和17户,并选派一名党员干部到普兴乡合江村任“第一书记”,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局党组书记到机关中层干部,按职务逐级统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法纪教育,学习市纪委通报的违反“四风”的典型案件,并到雷马屏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廉政大讲堂”教育活动,局党组书记给全体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收看“乐山好干部”先进事迹报告会。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十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对本系统开展了40次作风巡察,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努力解决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空缺问题,调入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加大对基层司法所人财物的投入。充实了2名公务员和1名辅助人员到司法所;
向18个基层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26万余元并送去了价值12万余元的办公设备,促进了基层司法所工作有效开展。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干部队伍建设任务依然艰巨。主要体现在基层力量薄弱,专业人才不足,培训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量和制度措施需进一步加强。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全力做好省、乐山市对我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开展“七五”普法前期调研。二是坚持不懈做好依法治市日常工作,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夯实基础。突出抓好“法律七进”,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内容,强力推进法治峨眉建设。三是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的沟通协调,做好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四是全方位开展好全市“堡垒提升工程”法治巡回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五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整合全市司法资源,着重在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六是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

2020上半年司法局法宣工作总结

(一)抓住一个核心,全方位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

充分利用市宪法宣讲团资源,举行宪法学习会10场。开展宪法宣誓、法官说法、律师进社区活动,利用LED屏、公交车等形式,宣传宪法修正案内容。更新优化宪法广场阵地功能,在宪法广场新增大电子屏,滚动摆放全面依法治国等宣传片。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52场,普及参与8万人次。实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专业化、普及化、精准化。

(二)迎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贯彻落实

5月,联合区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本区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嘉法宣办〔20xx〕9号),明确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步骤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6月,配合区人大组织开展了调研座谈和走访。针对督查形式从以往的粗放式主观印象评估改为表格式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在7月的全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上,专门进行了部署。7月完成对各街镇、各委办局的抽查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高质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

1、多维度落实,普法责任各司其职

贯彻落实区委办、区府办印发《XX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xx〕52号),1月10日,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述职暨普法工作考核会议,要求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3月28日,召开XX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并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释法,全区39家单位参加;4月10日,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嘉委办发〔20xx〕52号文件的工作方案》(嘉法宣办〔20xx〕6号),对标工作方案列出十方面工作清单,推动各区级机关、各街镇全面履行普法责任;4月25日,印发《XX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司〔20xx〕16号),以附件形式一并印发XX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7月12日,召开XX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发布全区35家区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50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项目30项,各委办局、各街镇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书,使普法工作由一家独唱变成各部门合唱,不断完善本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推进机制。

2、专题化宣传,普法节点常抓不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春运、三八维权周、3月侨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15国家安全日、税收宣传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安全宣传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民族宗教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5环保日、6.16安全生产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法宣节点,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项目化运作,法治品牌创新发展

3月,通过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法宣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收到项目申报27个,最终立项15个,拨款总金额80余万元。筹备开展第一届XX法宝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全国曲艺展演活动,前期工作方案、节目征集已完成。4月8日法宝服务日,启动法治XX 美好家园全区普法依法治理系列主题活动,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德法互济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启动开展第一届XX法宝杯XX区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涉及4大主题11个项目,从4月8日开始,持续9个月,形成了以XX法宝为品牌的一系列法宣优秀产品和项目,凸显了区域特色,形成了良好的辐射和传播效应。

4、多层次创建,法治实践理论相融

巩固以创建尊法光荣示范户、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为基础,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区示范项目为支撑,以创建法治城区为龙头的三级联创机制。先后完成区政府、区委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开展XX区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活动,收到案例28个,向市局推优5个;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向司法部推优6个案例,积极传播经验,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时间相融合。

(四)突出重点关键,多方向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内容

1.精准普法

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等制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嘉依法治区办〔20xx〕1号),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6月21日、22日,举办第五期法治XX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100余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依托学校创新教育教学方式,4月,举办青少年演故事辩法理活动。举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赠送法律护农资金、农民工以案释法读本和法治宣传品。开展春运集中法治宣传、法治灯谜竞猜等活动,覆盖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居民等群体。

2.阵地普法

发布《XX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公益地图》,涉及全区层面及12个街镇,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多家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共计38个,推进法治文化融入公共空间、融入居民生活。结合宪法修正案的颁布,优化更新宪法广场法宣阵地功能。筹建以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为主题,融声光电、新技术于一体的XX法宝体验中心,内容已基本确定。5月、7月,区法宣办分两批组织法宣成员单位赴江苏、浙江考察学习法宣阵地建设,汲取宝贵经验。

3.媒体普法

继续办好XX广播电台《法宝在线》法治节目、《XX报》法治之窗专栏。利用XX电视台、户外大型电子屏等平台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加强与法制日报、上海电视台、上海法治报等外宣媒体的合作,及时对外宣传介绍我区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传播法治XX好声音。突破传统媒体局限性,拓宽法宣宽度。XX法宝微信公众号,突出服务功能,每月推出4期,目前关注用户6.7万人。

下半年计划

(一)聚焦重大主题,开展系列宣传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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