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检视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07 10:1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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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检视方案(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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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检视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和《县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为核心,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对历年已脱贫人口全面检视、查缺补漏、固强补弱,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主要目标任务是:

  完成2020年底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按照现行贫困标准,完成2014年至2020年已脱贫的1244户5411人贫困人口退出复核检视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及时将因疫、因灾、因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人口,纳入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监测,落实帮扶措施,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全面更新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户、贫困村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全镇脱贫攻坚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贫困退出验收。对剩余的45户143人贫困人口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原则上,执行《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补充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标准和计算周期。2020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返贫致贫人口的动态管理。对今年因疫、因灾、因病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的标准、程序和要求,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帮扶措施,防止返贫致贫。

  (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按照今年贫困退出验收标准,对已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检视,主要检视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000元,“两不愁、三保障”有无反弹、是否达标。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复核检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查验排摸,检视脱贫成效的真实性;通过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脱贫数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比对,检视脱贫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识别监测。按照“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标准,通过农户申报、包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业务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予以识别,采集返贫致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2020年以来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跟踪监测,更新完善家庭成员变化情况,了解享受帮扶情况,研判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完善和更新。

  (四)完善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全面更新完善建档立卡以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方面的数据信息,为验收、考核以及脱贫攻坚成效总结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1.扶贫对象基础信息。主要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家庭人口自然变更工作原则上以公安户籍为准,对户籍注销、迁出、服刑、失踪、死亡等情况进行户内成员减少;对户籍迁入、新生儿等情况进行户内成员增加;对户籍在一起而人员不在一起生活或人员共同生活而户籍不在一起的情况,按照实际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进行增加或减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家庭收入、外出务工等信息进行采录更新;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2.扶贫主体数据信息。更新完善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职务、电话、帮扶结对时间等相关信息。

  3.帮扶措施数据信息。针对扶贫对象享受的帮扶措施,参照行业部门政策落实台账,更新完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贫困村和贫困县涉及的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小额信贷、就业、光伏、创业致富带头人、东西部扶贫协作、生态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兜底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数据信息。

  4.全面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针对脱贫攻坚普查、国家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时间安排

  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从9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9月底前,完成未脱贫人口和未退出村的乡、县、市三级退出验收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已脱贫户、已退出村、已摘帽县脱贫成果检视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村、户退出标注和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帮扶措施等数据采录工作;完成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识别及数据更新采录工作。贫困退出验收具体进度如下:

  各村要严格按照《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和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标准与程序补充说明开展验收,组织村“两委”、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测评验收,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拟脱贫户签字后,上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公示后,形成初验报告和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签字认可后,于9月12日将初验报告及花名册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县级验收,并将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一并报相关行业部门审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支书、主任为成员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站,具体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资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全镇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时间节点,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村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加强对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选配懂政策、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与县级验收组共同开展综合验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村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规范履行验收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镇纪委加强对脱贫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和纠正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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